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同意,教务处、人事处、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查,现将2024年上半年我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以接受监督。若有异议,请在2024年5月29日前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纪检监察室:0791-85155360 人事处:0791-85155301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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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